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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2-11-04 信息来源: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编辑: 打印本页
 

 (十三)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7日内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政府网站       

 

 

 

 

2

行政

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虎扑nba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政府网站

 

 

 

 

3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精准推送

 

 

 

 

 

4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政府网站

 

 

 

 

5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流程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精准推送

 

 

 

 

6

行政强制决定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政府网站

 

 

 

 

 

7

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8

其他行政职责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政府网站

 

 

 

 

9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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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 2022-11-04 来源: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县分局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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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报告书自受理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报告表自受理之日起公示5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5个工作日,作出审批决定7日内公示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政府网站       

 

 

 

 

2

行政

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虎扑nba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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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精准推送

 

 

 

 

 

4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政府网站

 

 

 

 

5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流程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精准推送

 

 

 

 

6

行政强制决定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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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8

其他行政职责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磴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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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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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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