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2823MB0X71802L/2024-00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虎扑nba办公室 文  号 磴政办发〔2024〕4 号
成文日期 2024-02-23 公文时效 有效

虎扑nba办公室虎扑nba印发磴口县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7日 信息来源:虎扑nba办公室 编辑:杨娇 打印本页
  为切实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导向,规范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标准,全面促进政务信息提质提效, 本着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巴彦淖尔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一)各苏木镇、农场公司。
  (二)县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驻县各单位。
  (三)企事业单位、各级金融机构。
  二、考评内容
  (一)政务信息报送情况。
  (二)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国务院领导(含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同志批示情况。
  (三)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自治区领导(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批示情况。
  (四)被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采用及市领导(含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批示情况。
  (五)政务信息约稿完成情况。
  (六)其他与政务信息相关工作。
  三、考评标准
  政务信息考评工作采取量化计分方式。凡纳入采用评分的信息,依据被编发的不同信息刊物评分标准分别计分。具体考评标准如下:
  (一)评分标准
  1.《政务要情》主要采编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重点、亮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建议。其中:“ 重要信息”“部门工作”“旗县区动态” 等栏目每采用1条信息计6分,“ 简讯”栏目每采用1条信息计3分,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合稿信息每采用1条信息计3分。
  2.《决策参考》主要采编对我县有较大参考价值的国家部委最新政策和其他省(区、市)创新举措,自治区最新政策和其他盟市、旗县创新举措等政策解读类、综合调研类和经验成效类信息,侧重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各级各部门亮点工作和创新做法。每采用1篇信息计18分。
  3.《专报信息》主要采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等。每采用1篇前瞻性、预警性信息计20分,每采用1篇问题类信息计16分,每采用1篇非问题类信息计12分。
  4.被“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政务要情”栏目采用,每采用1条信息计10分,每采用1条“ 简讯”类信息计5分。
  5.上报“ 网络舆情”“ 社情民意” 类政务信息及社会关注度高、网络热点事件的评论分析,被市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采用,每采用1篇信息计15分;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调研处采用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每采用1篇信息计30分。
  6.被《政务要情》《决策参考》及《专报信息》采用,获市领导同志批示加30分,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批示加 20分,被多位领导同志批示的信息,累计加分。
  7.县政府办公室每日上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主要报送我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巴彦淖尔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遇到的困难及建议和我县重点工作、亮点特色工作推进情况及创新做法。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被自治区政务信息刊物《每日要情》,“ 盟市前沿”每采用1条(包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组稿信息)计30分,“ 问题聚焦”每采用1条计40分,“ 简讯”每采用1条计20分;被自治区政务信息刊物《每日要情》(特刊)采用,每采用1篇计 50 分;被自治区政务信息刊物《专报信息》采用,每采用1篇计50分,其中问题类专报计60分。
  8.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专报信息》《每日要情》及特刊采用,获自治区领导同志签批加40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领导同志签批加30分,被多位领导同志签批的信息,累计加分。
  9.各部门各单位报送的约稿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选用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每选用1篇计15分;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优选采用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每采用1篇计30分;按弃稿处理的不加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信息,在1个计分年度内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每篇计200分,获国务院领导同志签批另加300分。
  10.各部门各单位主动提供信息线索,被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后采用的,加15分。
  11.同一条(篇)信息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同时采用的,累计加分。
  12.各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承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专项调研的,每承办1次计80分;配合承办市政府办公室开展调研的,每承办1次计50分; 自治区、市领导赴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调研后,本地区、本部门及时针对调研有关情况报送信息,被市政府办公室采用的每篇每次加25分,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采用的每篇每次加50分。
  13.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自治区、市领导同志(包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在自治区、市级政务信息刊物上的批示要求,并通过政务信息及时反馈批示落实情况的,每篇每次加20分。
  (二)扣分事项。
  1.对未完成信息报送任务、未按时完成约稿任务的,扣 30分并下发提醒函;经提醒后仍无较大改变的,扣50分。
  2.信息中出现较大失误,被市领导同志批示的扣100分,被自治区领导同志批示的扣200分。
  3.扣分后总分值在0分以下的,按0分计算。
  四、考评分组
  将各部门各单位划分为三类,并分别进行计分排名。其中 A类单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5条,B类单月报送信息不少于 8条,C类单月报送信息不少于 4条。(分类情况详见附件)
  五、考评反馈
  县政府办公室对各信息报送单位信息采用条目和累计得分情况实行季度通报,每季度上旬通报上一季度各部门单位得分和各组排名情况;每年年初通报上一年度各部门单位全年得分和各组排名情况,并纳入年终考核指标。
  六、通报表扬
  根据各部门各单位全年得分和排名情况,分别评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进步较大单位。每个先进单位和进步较大单位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县政府办公室对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进步较大单位、先进个人、优秀信息分别予以通报表扬。本年度因未按要求完成信息报送任务被通报1次以上、报送信息迟缓经提醒后仍无较大改变的、未按时限要求报送市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约稿信息或信息报送出现严重失真的部门单位,将取消获评资格。在年度中排名靠后单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检查并说明情况。
  七、报送路经
  报送邮箱:dkxzfb2017@126.com
  县政府信息室负责人: 李廷华    13789683581
  县政府信息室联系人: 张海军    15904783339
  李晓宇    18247863582  
  办公电话:(0478)4216577
  政府信息室:党政大楼二楼西220办公室
  本办法自 2024 年 2月23日起施行,如遇考评内容调整变动等情况,相关计分标准在当月所属季度政务信息工作通报中予以说明,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
  磴口县政务信息部门分类考核单位名单
  A类部门:巴彦高勒镇、渡口镇、补隆淖镇、隆盛合镇、沙金苏木、乌兰布和农场公司、巴彦套海农场公司、哈腾套海农场公司、包尔盖农场公司、纳林套海农场公司;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含国资中心、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社保中心、就业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局、防沙治沙局、统计局、乡村振兴局、政务服务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商务贸易服务中心、投资促进中心    
  B类部门: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医疗保障局、党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销合作社、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信访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
  C类部门: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磴口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黄河三盛公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国家税务总局磴口县税务局、气象局、磴口供电公司、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蒙晟生态能源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乐享百湖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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