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申请人:磴口县诚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会展中心508室
法定代表人:贺希格
你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同意你单位许可申请,并颁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号:DK2024--001,有效期三年,自2024年4月3日至2027年4月2日。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磴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